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1.桂平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情况


桂平市是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县,是区定贫困县。桂平市26个乡镇432个行政村(社区)都有扶贫开发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贫 困村15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39,922户175,508人,贫困发生率为7.38%。贫困村数和贫困人口规模位居全区第一,第二位,脱贫攻 坚任务非常艰巨。5年来,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桂平市扶贫成效考核连续四年获得自治区综合 评价“好”的等次。2020年5月,桂平市顺利实现整县脱贫,摘掉了“区定贫困县”的帽子。到目前为止,全市151个贫困村,39,922户,175, 50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全市综合贫困发生率已为0。


2."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得到改变


桂平市以集中安置方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资金3.33亿元建设紫荆、南木、石龙、长安四个安置区项目,并于 2018年9月底提前完成了我市“十三五”时期易地搬迁安置贫困户1325户5699人目标任务,入住率达100%。我们高度 重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重点抓实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在4个搬迁集中安置点建成产业基地12个、扶贫车间5个, 搬迁户产业覆盖率100%,1325户5699人搬迁户中已实现就业1279户2688人、有劳动力的搬迁户已实现至少有1人稳 定就业;旧房拆除及安置区“九个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已全部完成。流转土地37.5亩,建设安置区“微田园”项目4个。 目前已将土地分配给搬迁对象,让有意愿种植的搬迁户可以种植蔬菜瓜果,以解决搬迁户日常生活所需。目前,四个 安置区已经完成了不动产证的发放工作,让搬迁群众真正吃了一颗“定心丸”,更加安心扎根本安置区,努力发展,现在的安置 区,到处洋溢着温馨祥和的场面。


3.扶贫医疗保障政策健全


桂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按差异化政策给予缴费补贴,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关于明确我区医疗保障差异化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补贴标准是:对未脱贫贫困人口、两年 扶持期内脱贫人口补助100%,对不在两年扶持期的脱贫人口补助60%,对退出户补助30%;


市级统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全面完成“一站式”平台建设,在县域内因病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的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


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开通绿色通道,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免收押金。


桂平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兜底保障政策,财政兜底确保未脱贫及两年扶持期内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实 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在指定医疗机构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


4.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


根据《贵港市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贵港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 神,桂平市针对住危房无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是通过统建、代建、维修加固、盘活置换等各种方式,实施危房 改造政策。按建档立卡户每户3.85万元,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三类对象每户2.6万元的标准, 给予贫困群众建房补助。二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全市建设4个安置区,安置了建档立卡贫困户1325户5699人。 三是通过租借住等方式切实解决好群众因主观或客观条件住危房的问题。